| 陳秝醇 0938375787 |
「未來捷運站」攏是假?建案廣告常見2大陷阱…買房前請睜大眼 |
實在不是特別愛評論房地產業的不實廣告,而是國內的房地產市場已經經歷了兩年多的景氣不振市況,但是市區的房價似乎沒什麼下跌,倒是房價略為下滑的蛋白區、蛋殻區的房市建案還在陸續推出,想要趁著近期股市回穩的時期,搶得購屋者的青睞,此時建案廣告就成為建商最關鍵的銷售武器。 然而買房子是人生一輩子的大事,購屋者一定要睜大眼睛,別被建商的不實或誇大的建案廣告給呼嚨了!最近你會常見的建案不實、誇大廣告都不脫離以下兩大類型: 一、誇大建案本身條件之前有個建案的廣告宣稱「市中心唯一百坪花園」、「市中心唯一雙花園」等用詞。實際上,這個房市區域卻不只一個社區建案有百坪以上的花園公共設施,這樣的文宣內容就已經構成不實的廣告。 還有個預售建案宣稱有600坪的中庭花園,結果變更設計蓋出來的中庭花園卻只有300多坪的中庭花園,由於縮減的坪數實在太大,即使建造執照有被核准變更設計,還是被公平會認定廣告不實而裁罰,購屋民眾可以向建商申請權益損害的賠償。 二、不存在的優勢相較於誇大不實的建案本身條件,另一種不實廣告則是寫上了根本不存在的「建案優勢」,最常見的例子就是有些位在捷運路線規劃中附近的建案,會打廣告、強調「步行10分鐘到未來捷運站」;或是建案平面圖把防空蔽難室、樓梯層空間劃成KTV室、桌球室...等等。 可別以為建案廣告詞打上「未來」或「預定捷運站」、或是建案公共設施平面圖的旁邊寫著「僅供參考」的字樣,建商就沒事、沒責任了,因為只要捷運單位還沒有完整揭露預定捷運站的正確位置、或行政院還沒有核定此捷運案,又怎麼會有步行幾分鐘到捷運站的數字呢?所以這就屬於被公平會認定虛偽不實的建案廣告。 另外,內政院頒布的「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」條文裡早已寫明:「賣方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,本預售屋之廣告宣傳品及其所記載...,為契約之一部分。」 既然廣告內容也是房地產買賣契約的一部分,建商當然要對廣告傳單、平面示意圖的內容負起全部責任,「僅供參考」完全不能當做是推卸責任的理由,所以購屋者記得要保留好所有建案預售時期的廣告傳單,顧好自己的權益喔! ◎本文為獨家授權,嚴禁抄襲,違者必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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