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政部昨天公布「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」草案,以收入高低分四個級距,並分台北市、新北市和其他地區三區,租金折數從百分之卅到九十不等,要讓不同所得水準的民眾都能負擔得起社宅租金。
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表示,在台北市社宅部分,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的租金不超過市場租金的百分之卅;其他依承租戶不同所得能力分級,不超過市場租金百分之六十至九十。